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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前你的生日,我告訴你我想帶你回家鄉給母親看看。

你告訴我你想和我在家鄉開一間咖啡館幸福的生活。

那時我拼了命的工作賺錢,在家鄉買了個小地方做我們以後一起經營的咖啡館。

我將你帶到了館前興高采烈的拿出戒指向你求婚,你卻愣了幾秒冷著臉潑我冷水。

"你拿什麼養我阿?","這戒指連個鑽石都沒有。","我們分手吧。"

我不死心,非要你給我三年的時間去證明我能給你幸福,等三年過後我就再和你求婚一次。

三年到了,眼見你遲遲沒有要回來的動作,我用假結婚的消息把你騙了回來。

你高興的泛著淚罵我是大騙子,說要考慮幾天的時間。我以為你鐵定會嫁。

於是我又向你求婚一次 "這次有鑽石了哦",你卻像變了個人似的,用毫無感情的聲線告訴我

"三年過了我的慾望就變更多了,你是永遠滿足不了我的。"

我當時心痛極了,還罵你根本不懂的珍惜愛你的人,說你很現實。

只是我也沒想到,當我離開後留在原地的你哭的比我還心碎。

那天以後你便沒了消息,我還是沒有辦法放棄,打聽了所有有關你的消息,有人不小心告訴了我你得的是胃癌末期。

你的摯友朴智旻告訴我,三年前你便得了胃癌所以拒絕了我的求婚,這三年來你一直痛苦的接受著治療默默承擔痛苦。

沒想到三年後癌症碰巧又復發了,你狠下心的拒絕我都是為了不讓我受到更大的傷害。

朴智旻告訴我你堅持想出院,我裝作在路上和你巧遇一樣的和你打招呼,眼角卻不受控的閃著淚光。

我帶你回了故鄉那間為了你而開的咖啡館,明明你已經懂我為何總是含著淚望你,我也知道你察覺我的欲言又止,

但兩人卻固執的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一樣,沒心沒肺的嫌棄對方。

你終於坦白了,但我依舊故做輕鬆。

"你不在以後,我的餘生都要拿來想你和經營我們的咖啡館。"

秋季的那日午後你躺在吊床上,不知道為何感覺我就快失去你了,你好像也有預感一樣緊握著我的手,下一秒便是一陣猛咳,咳出血來。

"金泰亨,下輩子我再向你求婚時,你可不能…拒絕阿…"我又將你的手握的更緊了。乾燥的嘴唇染上了鮮紅,你笑了。下一秒便沉沉睡去。

我放肆的讓眼淚滴落在你臉龐,試著想抓住你逐漸消逝的體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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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有很跳痛的問題ಠ_ಠ

盜文者一輩子看不到自己的偶像 (・ิω・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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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極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